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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第一股歌案"宣判词作者胜诉获赔2.7万

2008-8-19 11:19:11 来源:东方网-东方早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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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中新上海网8月19日电 昨日,浦东新区法院对“第一股歌案”作出宣判,判决被告浙江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、歌手王蓓停止侵权并在泛亚公司的娱乐基地网站www.5fad.com首页刊登书面道歉启事,同时共同赔偿原告龚凯杰经济损失等2.7万元。原告龚凯杰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。

  龚凯杰是个歌曲填词爱好者,2007年4月根据《死了都要爱》的曲调重新填写了《死了都不卖》歌词(以下称龚版歌词),发表于网上,署名“凯哥”。5月6日,龚凯杰找到王蓓唱此歌曲,然后将该录音文件挂上龚自己的个人主页,此后该歌在网上迅速蹿红。

  2007年5月25日,经被告王蓓修改歌词(以下称王版歌词),并署名“作词:王蓓”的《死了都不卖》开始在泛亚公司的娱乐基地网站上传播。随后,龚凯杰将泛亚公司和王蓓告上了法庭。

  庭审中,作为原告的龚凯杰表示,作品走红后,泛亚公司曾要求与他合作,并提供格式合同的电子文本,但因泛亚公司不支付稿酬,他最后没有同意。但很快,他发现王蓓与泛亚公司签了约,故现起诉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,并赔偿其经济损失40万、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以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1.3万余元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龚版《死了都不卖》歌词最早于网上发表时的署名即为原告龚凯杰,被告王蓓虽辩称其参与了创作,但未提供任何证据,故法院确认龚凯杰是龚版《死了都不卖》歌词的作者。而王版的《死了都不卖》歌词与龚版《死了都不卖》歌词的主题和内容都相同,只是在个别词句上稍作修改,在文字表达上的差别极其细微,是对原告龚凯杰作品的抄袭,不能构成新的作品。

  据此,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。

关键字:股歌 胜诉
编辑:康玉湛】